福建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近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被虚假宣传噱头迷惑,不盲目参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活动。
两部门指出,虚拟货币具有网络化、跨境化特征,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不法分子通常利用投资者逐利心理,编造保本保收益、稳赚不赔等噱头吸引入场,实际是用新投资者的资金向旧投资者支付收益,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没有新资金进入即刻崩盘。在包装手法上,不法分子借助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现实世界资产、元宇宙等新兴概念炒作,包装虚假项目、发布不实报告,让投资者误以为其具有真实技术价值,实际并无实体支撑,纯属投机工具。
另一种常见套路是层级返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即炒币升值获利、动态收益即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邀请好友参与交易以获取推广佣金,层级越高返利越多,形成金字塔式传销结构。还有人以专业团队代运营、托管挖矿收益更高、代炒稳赚为由,诱骗投资者交出资金或虚拟货币后卷款跑路;或在提现环节以账号异常、需缴纳保证金、需缴纳税费等名义要求额外转账。
两部门提示,投资理财应选择银行存款、国债、基金、股票等合法合规渠道,投资前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挖矿、代投、兑换等活动,远离元宇宙理财、链上分红等所谓新型模式。凡是承诺保本保收益、高收益零风险、快速致富的虚拟货币项目,一律是骗局;凡是要求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取返利的,一律是传销。提示同时强调,不要为虚拟货币活动提供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身份证、技术开发、宣传推广等帮助,避免成为违法活动的参与者;不要向陌生平台或个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后被精准诈骗。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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