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家邮政局立案调查两个月后,申通快递等来了罚单。10月17日消息,国家邮政局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6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今年以来多家申通快递相关企业存在处理场所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行为,部分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相关条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此前8月,国家邮政局曾公告称申通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位,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并对此立案调查。

罚款金额不大,指向的问题却不小。加盟制快递的"统一管理"责任,是写在条例里的硬约束:品牌方收着加盟网点的管理红利,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督导义务,出了事故不能一句"网点行为"推脱。

【避坑指南】寄件时留存运单号与面单照片;贵重物品保价并保留价值凭证;快件出现丢失、损毁、延误,先向品牌客服投诉,7日内未妥善解决的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sswz.spb.gov.cn)申诉,处理时效和力度都会明显提升。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202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