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买过这个东西,钱怎么就没了?"最近几天,类似的话在投诉平台上反复出现。

10月12日,有消费者反映,10月10日被"夸克扫描王"通过Apple Store自动扣款98元,扣的是"连续包半年"。他说自己从没主动买过这项服务,也没用过任何付费权益,属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续费;10月11日就到苹果官网申请退款,系统以"不符合退款条件"直接驳回。

同一天,另一位消费者反映QQ音乐在未显著提醒的情况下自动续费扣款,客服以"系统自动扣费"为由拒绝退款。再往前几天,还有消费者投诉上海砺带科技在未授权、未享受任何服务的情况下,10月5日通过银行卡自动扣款39.9元,致电客服既不取消也不退还;以及某租机平台"申请后已经取消、自动扣款却一直绑定着,自己还解除不了"。

这些投诉金额都不大——39.9元、98元、一个月十几二十块的会员费。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看,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开通只要一秒,取消要找半天,扣费却从来不用你同意。**

自动续费到底该怎么做才算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写得很清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注意,是"两次"——开通时要提醒,每次扣费之前还要再提醒一次。

今年4月10日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把要求提得更细:平台提供免密支付、设置自动续期或自动扣款,应该以显著方式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采取自动续费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把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收费标准变了,也要一并通知。

至于什么叫"显著",司法层面已有明确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已经认定,**仅通过站内信等隐蔽方式提醒,不构成"显著告知"**。也就是说,把提醒塞进App的站内信、或者发一封大概率被当作垃圾邮件的通知,不能算履行了义务。

还有一层现实困境: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订阅的服务,钱先进了苹果的账户,App方说"无法处理退款",苹果客服又说"不符合退款条件,需要App方撤销订单才能退"——消费者被夹在中间来回推。上面那位被扣98元的消费者,遇到的就是这个闭环。遇到这种情况,别只在一个渠道打转:**向苹果方面申请退款的同时,也要向App经营者和12315分别投诉,把"未收到显著提醒"作为核心事实固定下来。**

怎么自查和止损,三步就能做完。第一步,打开微信,进"我"—"服务"—"钱包"—"支付设置"—"自动续费",把不需要的项目逐个关闭;第二步,打开支付宝,进"我的"—"设置"—"支付设置"—"免密支付/自动扣款",同样处理一遍;第三步,苹果手机进"设置"—点最上方的Apple ID—"订阅",把不用的订阅取消。**这三个入口才是真正管扣费的地方,光在App里点"退出登录"或者卸载App,扣费不会停。**

最后提醒一句:这次投诉里,被扣款的消费者都强调"我从没使用过这个服务"。如果确实如此,记得把这条写进退款申请里——未实际使用服务,是主张扣费行为无效、要求退款时很关键的一项事实。

(根据黑猫投诉平台2026年10月投诉信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