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大促已开启,电商平台现货直降、预售付定等多种模式并行。不少消费者在参与预售时容易混淆定金与订金,对尾款履约、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则了解不清。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厘清预售规则,理性按需消费。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属性差别明显。定金属于履约担保金,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消费者因自身原因逾期未付尾款,商家可不予退还;商家缺货、私自取消订单等违约情形,需双倍返还定金。按民法典规定,定金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订金属于预付货款,交易未达成时一般可以返还。尾款履约环节同样需要注意。如果因商家调整活动规则、关闭支付通道、私自调价等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支付尾款完成交易,属于商家违约,消费者可要求退回定金,产生损失的可依法主张赔偿。监管部门提示,支付定金前要确认尾款支付时限、活动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退货规则方面,网络购物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定作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四类依法不适用;部分商品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基于商品特性也可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商品需保持完好,合理查验拆开外包装一般不影响退货,过度使用造成价值贬损则不在可退范围。商家不能笼统标注全店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擅自扩大限制范围。定金与尾款均已付清的商品,符合条件的,含定金的货款应当依法返还。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同期发布提示,指出大促期间先涨后降再打折、预售定金规则表述模糊、直播间夸大宣传等问题相对集中。观看直播时应保持理性,商品功效、材质、产地等关键信息以详情页和客服书面答复为准,促销页面和直播内容建议截图录屏留存,便于后续举证。两部门还提醒,办理储值卡、充值返现前应确认商家资质和经营状况,单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务必签订协议、索取凭证;谨慎授权应用权限,非必要不开放通讯录和位置信息,注册账号尽量不使用与其他平台相同的密码;贵重物品建议保价,收货时当场验视,发现破损拍照留证并及时拒收。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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