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礼品卡付的车费,就不是车费了吗?

消费者反映:在京东平台购买两张100元面额的曹操出行礼品卡,充值到曹操出行App钱包后打了两笔车,车费用礼品卡余额支付;之后要求开具这两笔行程的发票,客服一直拒绝。他进一步询问客服联系电话与商家地址,对方以"平台隐私"为由拒绝提供。

礼品卡只是支付方式的一种,不改变"提供了运输服务并收取了对价"这一事实。只要实际发生了消费,经营者就应当依法开具发票;以支付方式为由拒开,是把结算便利当成了免责理由。

乘客可以这样主张:在App内提交开票申请并截图拒绝记录;书面要求平台说明拒开依据;向税务部门(12366)举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向12315投诉;涉及企业报销的,保留行程单与支付凭证作为替代证明;平台拒绝提供经营地址的,可一并反映。

一张发票,是交易的凭证,也是纳税的凭证。它不该看支付方式给。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49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