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错日期,人没到店,房费被扣掉80%。
消费者反映:通过同程旅行预订河南省漯河市维诗顿精品酒店(君悦府店),本意订11月28日至29日,误订成其他日期,未到店入住,也未在前台办理任何手续;酒店前台私自为其留房,且没有打电话确认是否入住,事后直接扣除80%房费。他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投诉酒店与同程平台。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分开看:一是消费者订错日期,确有责任,取消规则应当适用;二是酒店在明知客人未到的情况下既不核实、也不提醒,直接按最高比例扣款,"留房损失"是否真实发生、比例是否合理,都缺乏依据。扣费比例越高,平台与商家越有义务证明损失。
消费者可以这样争取:保留订单、取消规则页面截图与未入住证明(如行程记录);要求酒店与平台说明扣费依据与实际损失;向12315投诉不合理扣费;通过平台客服申请特殊情形退款,明确是"误订"而非"恶意占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规则要有牙齿,也要有刻度。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4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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