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来自成都的转账信息,让湖北消费者胡先生放下了一桩心事。此前他在成都春熙路商圈一家食品店买了4只兔头邮寄到湖北,收货时发现只有2只。商家承认发货出错,却既不补发也不退款。本以为异地维权免不了一番周折,没想到投诉后仅一个半小时,85元赔付款就到账了。
9月30日上午,这起通过12345提交的投诉工单摆到了锦江区市场监管局的案头。锦官驿市场监管所核实发现,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凭证属实,但该店铺没有对应消费记录,属于经营者责任。锦江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消费纠纷快速赔付程序,由区消委会先行垫付退赔款,再依法追偿。当日上午11时,消委会完成代付;11时6分,胡先生收到85元。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前往门店,查明系店员邮寄时疏忽所致,商家随后全额返还了垫付资金。
支撑这套流程的,是成都今年推出的消费纠纷快速赔付机制。《成都市消费纠纷快速赔付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消费者在成都市消费发生纠纷,经市场监管、文旅等执法部门认定属经营者责任,且调解后商家仍不能及时赔付的,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在消委会的放心消费保障金先行垫付,执法部门后续再向商家追偿。制度框架可以概括为调解定责、先行垫付、事后追偿。
国庆假期是这套机制的首场考验。假期期间共受理适用快赔程序的投诉23件,通过保障金先行垫付3034.73元;在制度带动下,商家主动退赔7.77万元,同比增长97%。10月2日,游客徐女士在彭州一家服装店买到有质量问题的裤子,商家同意退货但退款须报总部审核、预计7个工作日到账。她行程紧张等不了,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启用快赔,10月4日13时29分由彭州市消委会先行赔付219.5元。
为了让机制跑得动,成都做了不少铺垫:市级财政统筹设立200万元专项保障资金,各区(市)县同步配套;市场监管、文广旅、商务、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财政、审计、消委会7个部门分工,打通接诉、定责、拨付、追偿、治理全流程;在111处重点景区商圈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行干部值守、现场接诉、就地调处;面向行业协会、商超开展专题培训480场次。
异地维权的成本,往往不在金额而在时间。85元、219.5元这样的标的,请律师不划算,反复沟通又耗不起,很多人最后选择算了。快赔机制把“等商家”变成“先拿到”,再由政府向商家追偿,等于用财政资金给消费者垫了一段时间差。当然,先行赔付的前提是责任认定清楚,消费者仍需保留凭证、配合调查;把快赔当成“有纠纷就有钱”的错觉,甚至恶意索赔,都不会被支持。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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