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在消费保平台投诉:10月27日,他通过微信平台联系商家购买电脑主机,交了900元定金。商家并未告知后续定金的处理方式。他现在提出退款,商家不予退还。他认为这属于定金规则未事先说明的霸王条款,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不是商家的锁死款,它是一把双刃剑:给付方违约无权要回,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这是民法典定金规则的基本结构。而这套规则要发生效力,前提是双方在交付定金时就清楚约定了适用条件:什么情形算违约、什么情形可退、定金抵扣什么。商家收钱时只字不提规则,退款时突然搬出"定金不退",等于用事后解释绑架了事先沉默——法律上,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本就无效;连条款都没有,"不退"二字更是无从谈起。

消费者的处理建议:保存转账记录、与商家的全部聊天记录(重点确认是否提及定金规则)、主机配置方案;书面指出商家未事先告知定金处理规则,主张定金应予退还,并引用民法典定金条款说明"不退"的适用条件;商家拒绝的,向12315投诉"未明示定金规则、拒不退还",小额纠纷可申请消协调解;今后付定金前,先让商家写明"什么情况退、什么情况不退",截图留存。

收钱时不解释,退钱时讲规矩——定金不该是这样玩的。规则讲在前头是合同,压在后头是套路。

(信息来源:消费保,投诉编号10254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