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假期,驾驶人张先生从山东驾车驶往江苏,看到山东境内高速公路有"上海方向应急车道允许通行"的提示,便驶入应急车道,没想到进入江苏境内后,却因占用应急车道被扣6分、罚款200元。前一段路允许通行,后一段路却被认定违法,张先生先后联系两地交警及高速集团,却遭遇推诿。

需要明确的是,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并非普通行车道,山东允许借道通行,并不意味着进入江苏后仍可继续使用。但高速公路是连续的交通网络,驾驶人短时间内难以判断不同省份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行政执法不仅要审查违法结果,也应充分考虑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如果驾驶人确实按照官方指引进入应急车道,而跨省路段缺乏明确的结束提示,导致其未能及时驶离,执法部门也应审慎核查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处理。

应急车道能否开放,需要综合考虑道路条件、车流量和应急救援需求,两省做法不同未必有对错之分。真正的症结在于,原本可以通过查明道路标志设置、明确交通管理责任来解决的问题,却让驾驶人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暴露出跨省交通管理中责任衔接与问题解决机制的不足。

高速公路连接的是全国统一的交通网络,而不是彼此割裂的省内道路。相邻省份有必要建立交通信息共享与协同管理机制,尽可能统一应急车道开放标准,明确借道起止位置;即使因道路条件不同无法同步开放,也应提前预告,让驾驶人有充分时间安全驶离。高速公路可以有省界,交通管理和公共服务却不应在省界处留下盲区。(信息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