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自2026年11月10日起施行。
《规则》认定的牟利性投诉举报,是指行为人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异常的情形包括:一年内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30次以上的;一年内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10次以上的;其他数量明显异常的情形。
处理方式上,对牟利性投诉依法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调解;对牟利性举报仍应依法核查,通过非现场检查可以查明事实的可不进行现场检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可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处罚。
需要厘清的是,规则针对的是"以投诉为业、以索赔牟利"的职业化行为,正常消费者维权不受影响。真正买到问题商品、遭遇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即便只投诉一次,也应当被依法受理。
维权建议:保留购物凭证、商品实物与沟通记录,如实描述事实,不必担心"投诉多了被认定牟利"。
从全国看,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已成趋势,此前多地出台类似规则,核心都是在保护消费者与遏制恶意索赔之间划界。执法部门人士坦言,难点在于主观目的难以证明,因此规则多用数量异常加行为特征的组合标准,给基层一个可操作的判断依据。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声明:本文系诚搜号作者或机构在315诚搜网上传并发布,不代表315诚搜网观点。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申请诚搜号,请访问:mp.ca315.com。

评论
您的举报信息,对我们很重要。平台核实后会处理。侵权、隐私等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的邮箱发送删帖申请函。邮箱:chengsouwang@ca315.com 详情请参照《3.15诚搜网删除帖子及相关管理规定更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