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3点25分,用户在淘宝闪购点外卖。第一口吃到异物没在意,接着吃到第二个——透明的异物。联系平台客服,只肯做普通退款;用户按食品安全法主张赔偿,平台不作为。

一顿外卖吃出两个异物,出餐环节的卫生管控问题比单只异物更严重。而平台的处理停留在"退款"层面,把法定赔偿责任降格成了客户服务。

法律标准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异物订单的法定赔偿起点就是1000元,"只退款"是对法定责任的缩水。

建议用户这样做:保存两个异物的照片或视频(尽量同框呈现餐品状态)、订单与支付记录、平台拒绝赔偿的沟通记录;书面主张1000元法定赔偿并引用法条;向12315投诉商家与平台不作为;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该商户卫生问题;已食用的如有不适,就医留证一并主张。

一个异物是偶然,两个异物是管理。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6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