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在汽车投诉网投诉:他在新疆石河子某4S店购买红旗HS3 PHEV,实车与合同约定车辆不一致,属于发错车。他手中留有录音,商家工作人员在录音中亲口承认发错了车。他此前已通过投诉渠道反映,至今15天,全程只有商家与厂家的模板化自动回复,没有任何工作人员电话或微信联系,没有实质性解决方案。涉诉金额13.8万元,诉求包括补偿、退换车乃至退一赔三。

发错车在法律上并不复杂:交付的标的与合同不符,商家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换车、退款或赔偿;录音里商家亲口承认,事实层面几乎没有争辩余地。真正反常的是处理姿态——事实已由商家自己承认,问题却悬置15天无人对接。模板回复解决不了交付错误,只能说明售后流程里"承认"和"解决"是断开的两个环节。对消费者来说,13.8万元的商品被发错,等来的是系统自动回复,这种体验本身就在消耗品牌信誉。

车主的处理建议:将录音完整备份并整理成文字版(标注承认发错车的关键句与时间节点);比对合同车型配置、VIN码与实车铭牌,拍照固定证据;书面致函商家与厂家,限期要求给出换车或补偿方案,逾期将向12315投诉并主张违约责任;商家明知错发仍拖延纠正的,可依据消保法主张欺诈赔偿责任;全程避免在对方未书面确认前签署任何新文件。

录音里承认了发错车,15天后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承认错误只要一句话,解决错误需要诚意。

(信息来源:汽车投诉网,投诉编号QT34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