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他在京东下单购买一加手机,订单已支付成功,随后却被平台无故取消。平台既不履约发货,也未提供充分举证,消费者追问损失由谁负责,得到的答复始终模糊。

从合同法角度看,消费者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合同即告成立。此后平台单方取消订单,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进一步明确,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平台常用的抗辩是“系统故障”“价格标注错误”“库存异常”。这些理由并非全无道理:如果确属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但撤销权需要依法行使,也需要举证。现实中平台往往只给一句结论,不出示任何系统日志、库存记录或定价错误的证据,消费者既无从核实,也无从申辩。

更值得警惕的是差别对待。同样的商品、同样的价格,一部分订单正常发货,另一部分被取消,消费者很难不怀疑平台是在按利润重新筛选订单。若平台在促销期间以低价吸引流量,事后以“系统原因”批量取消,涉及的不只是单个合同纠纷,还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规定。

给消费者的建议是:第一时间对订单页面、支付记录、商品详情页截图,特别是价格与促销标签;要求平台以书面形式说明取消原因,并明确是否属于系统错误、错在何处;若平台拒不履约也不赔偿,可向12315投诉,同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平台促销活动的合规问题。金额较大的,可通过诉讼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差价损失。

一部手机的订单,看起来是小事。但当“系统原因”成为万能解释,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就会一点点流失。促销可以有限量,规则可以有限制,但说好的订单,不能想取消就取消。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