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2020款比亚迪宋PLUS燃油版,抖动越来越严重,4S店检测后确认电液控制模块故障。事情本该进入保修流程,却卡在了一张纸上:车主翻出随车三包凭证,发现离合器一栏标注的型号是6DT25,而车上装的变速箱是6DT35,后者不在十年专项质保范围内。店方的答复是“配件已过整车质保,建议自费更换”。

按车主的叙述,抖动问题早在2024年10月就已提出。当时他到店保养,顺口向工作人员反映车辆抖动、驾驶异常,对方试驾后表示没有发现问题,属正常现象,也未出具任何检测报告。此后抖动持续加重,因为每年按时保养,他并未怀疑另有故障,直到2026年5月在车友群看到相似案例,才怀疑是电液模块的问题,10月6日进店检测后确认。

这件事的核心不是“该不该保”,而是“按哪份凭证保”。三包凭证是车辆享受三包权利的有效凭证,凭证上印的型号与实车不符,责任在销售与生产环节,不在车主。车主购车时没有任何文件说明这一差异,如今却被要求按对自己不利的那一份执行,逻辑上说不通。

从时间线看,还存在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故障是否在保修期内就已存在。若能证明2024年进店时故障已现端倪而店方未检出,保修期届满就不能成为拒保理由。这类举证对车主并不轻松,好在保养工单、聊天记录、车友群同款故障信息都能形成佐证,必要时可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故障形成时间作技术判断。

给车主的建议是:第一,书面要求厂家或门店出具正式拒保说明,写明拒保依据的条款与型号,口头答复不作数;第二,整理历次保养工单与反映问题的记录,形成时间链;第三,向厂家提出善意索赔申请,主张因凭证与实车不符造成的权益受损;第四,同步向12315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一张印错型号的纸,让车主在维修单前耗了两年。汽车三包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让消费者在质量问题上有一个明确的救济通道,而不是在条款和型号之间反复打转。厂家随车文件与实车配置必须一致,这是最基本的诚信要求,也是保修承诺能否兑现的前提。

(信息来源:车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