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主向车质网投诉,自己2024年购买的宋系列车型,右后外侧尾灯出现了从内部开裂的情况。车辆购车一年半、里程约一万六千公里,仍在原厂三包期内,没有加装改装,也没有追尾剐蹭,尾灯外表面完好,连磕碰划痕都没有。

车主把车送到店里检测,厂家给出的内部鉴定结论是“溶剂腐蚀”,并以此为由拒绝三包保修。车主不认可:买车至今洗车不超过十次,从未抛光打蜡,更没有用过酒精、除胶剂一类强溶剂擦拭尾灯,日常用车根本不存在接触腐蚀性溶剂的条件。

这个判定在逻辑上站不住。如果真是外部溶剂腐蚀,损伤理应先在灯罩外表面出现,不可能外表面完好、内部先裂。灯罩作为原厂配件,正常洗车、日晒、冷热交替的工况本就该扛得住,内部开裂更像是材料、注塑工艺或热胀冷缩内应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更关键的是举证责任。《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经营者主张损坏系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外部因素造成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厂家只凭一份内部单方检测结论就免除三包义务,既没有说明是什么溶剂、在什么场景接触、如何造成开裂,也没有出具正式报告,这样的结论难以服人。

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可要求厂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拒保说明及完整检测依据,保存洗车记录、车辆外观照片、沟通录音等证据;协商不成的,向12315投诉经营者未履行三包义务,也可以把线索报送国家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一盏尾灯不值多少钱,但拒保必须有依据,不能一句“溶剂腐蚀”就把责任推回给消费者。

(信息来源:车质网,投诉编号181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