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持卡人向黑猫投诉平台反映,他名下的浦发银行信用卡在2019年激活时,在自己不知情、也未确认同意的情况下,被搭售了六项按月扣费的服务。经过交涉,其中情形完全相同的三项,银行已经核查并完成退费;而另外三项——平安保险、玩转全球、小浦无忧,银行却拒绝同等处理,涉及金额共计8952元。

这件事最有说服力的地方在于银行自己的动作。它已经为三项退了费,等于承认这类业务属于未经本人确认开通的搭售扣费。既然承认了这一性质,那么情形相同的另外三项凭什么区别对待?同一批业务、同一种开通方式、同一个持卡人,处理结果却分成两套标准,这需要一个能站得住脚的解释。

举证责任也不该落在持卡人身上。按月扣费项目是否开通、由谁确认、确认记录在哪里,这些数据都在银行系统里。持卡人只需主张"未确认开通",银行若要拒绝退费,就应当拿出本人签字、短信确认或线上勾选的操作留痕。拿不出来,退费就是应有之义。

持卡人可以这样处理:调取这些年全部账单,把六项扣费逐项列明起止时间与累计金额;要求银行书面出具三项已退费的处理依据,并说明另三项不予退费的具体理由;向12378投诉"同类业务处理标准不一致";金额较大且协商无果的,可通过诉讼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退三项留三项,退的不是钱,是标准的可信度。规则一旦因人而异,消费者就只能靠投诉去讨一个公平。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57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