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施行后,一批基金公司官网陆续挂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名单",成为观察新规落地最直观的窗口。易方达、嘉实、富国、天弘、摩根等多家机构已披露。

但翻开名单会发现,行业尚无统一披露标准:有的只列平台名称,有的细化到经营主体甚至产品代码。有公募人士直言,以前是"花钱买量",现在得"花时间养量"。相比公募,券商面临的调整更复杂——一边是自营的公众号、直播、短视频矩阵,一边是数量庞大的分支机构与投顾个人账号,账号管理正从百花齐放走向统一收口。

新规落地后仍有三道题未解:名单怎么披露才算达标?"个人化展业"的边界划在哪里?营销行为可回溯又该细到什么颗粒度?

这些技术细节,直接关系投资者能不能找到"该负责的人"。过去在直播间、短视频里听到"稳赚不赔""内部消息",出了问题往往投诉无门。新规要求机构对合作平台与营销内容负责,等于把责任链条补齐。

对投资者的提醒很实际:看到"AI选股""带你上车"一类话术,先查机构与从业人员资质;对承诺收益的宣传截图留存;发现无资质荐股,可向机构客服、地方证监部门或12315反映。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新规要求营销内容可回溯,意味着直播、短视频里的每一句推荐都要留痕。对散户而言,这不只是行业自律问题——当荐股直播间开始标注机构名称、人员编号和风险提示,维权时才找得到明确的被告。业内人士建议,把公示名单当作第一道筛子:先看平台是否在名单内,再看推荐人员是否持牌,最后判断话术是否承诺收益。三步都过不了,基本可以判断是灰色引流。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