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内大灯壳体开裂、进水,直到灯都点不亮,厂家却只给了一句口头结论——车质网上,这位长安欧尚Z6车主对"拒保不给书面依据"很有意见。

他反映,车辆尚在原厂三包质保期,右前大灯壳体开裂、内部进水,现已发展到大灯无法点亮,且大灯没有撞击磕碰、没有改装。他向4S店提交了质保申请,门店上报厂家后,厂家仅口头判定不属于质量问题,拒绝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以及鉴定依据。

他的诉求有两项:一是要求厂家履行三包义务,免费更换右前大灯总成;二是如果厂家认定是外力人为损坏,请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写明开裂成因与判定依据。

这其实是很多车主都会遇到的情形:争议不在"坏没坏",而在"凭什么认定"。按照三包规定,质保期内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厂家应当免费更换;厂家主张人为损坏拒保的,不能只凭口头结论,应当提供检测报告与判定依据。车主在沟通时可以直接要求书面答复,并保留交涉记录,必要时向12315投诉或申请第三方鉴定。

(信息来源:车质网投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