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商标隐性反向假冒侵权案。执法人员对一处蔬菜配送及初加工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正在分拣、重新包装"众兴白蘑",存在撕毁原厂注册商标、更换商品标签后投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从批发市场购进带有"众兴白蘑"多个注册商标的商品,明知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仍安排工作人员擅自撕毁原包装,印制替换成含其公司名称、地址、产地信息的标签再对外销售。这种行为切断了商标与商品真实来源的关联,属于商标隐性反向假冒,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商品时除看商标标识,还要注意标识粘贴是否完好、包装有无撕除篡改痕迹;遇到"无标尾货""外贸原单"这类售价远低于正品的商品务必谨慎,购买"换牌"产品受损要留好购货凭证、商品实物,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向消协组织投诉。
(根据中国消费网《3·15曝光台》2026-08-17报道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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