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10月8日公布2026年第二批"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发生在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检查时,在一号手术室内发现通电的高频电刀上连接着过期的随弃式导电粘胶极板,垃圾桶里还有同批次的废弃极板;耗材柜里另存放着79支过期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并且与合格器械混放在一起。

查下来,当事人在重睑手术中实际使用了过期的导电粘胶极板,还拿不出涉案器械的进货查验资料,包括注册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供货商证照、购进票据等,使用记录也缺失。涉案耗材未单独收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49.55元。

处理结果: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2张随弃式导电粘胶极板和79根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罚款2万元;对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同期公布的还有永泰县某医药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厦门某医药公司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等9起案例。

"过期"和"来源不明",是医疗器械上最要命的两个词。做医美或者就诊时,如果对器械有疑问,可以要求查看器械包装上的注册证号和有效期;用到植入类耗材的,记得索取产品信息和收费明细,这些资料既是权利凭证,也是出事后的证据。

(根据中国消费网《3·15曝光台》2026年10月9日报道及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信息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