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市监局抽查70批次产品 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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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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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进口小家电、箱包和服装产品及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本次共抽查检验了37家企业销售的7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均为电动自行车。QQ20250829-093755.png

据了解,此次抽查范围涵盖小家电(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电热水壶、自动电饭锅)、箱包和服装产品(背提包、旅行箱包、衬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功能性服装、休闲服装、女时装)以及电动自行车等产品。

抽查结果显示,小家电领域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箱包和服装产品在西安、宝鸡、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同样全部合格。

电动自行车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咸阳市渭城区强六一电动车维修部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823Z,生产日期2025-03-01)不合格项目为标识与警示语;渭南市高新区阴金武电动车行销售的标称天津萨博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17Z,生产日期2024-12-04)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迅速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省局强调,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涉嫌假冒、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从严从快从重处置。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来源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 陕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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