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平台珺玲烘焙专营店购买冰皮月饼材料少了很多件东西
本人于9月22日在京东平台珺玲烘焙专营店购买冰皮月饼材料,9月26号收到包裹,收到的包裹不仅包装简陋、挤压变形严重,而且少了很多件东西(订单一共有8件商品,实际上只收到3件,店家少发5件),由于买来的冰皮月饼材料是用于在中秋之前制作冰皮月饼用,而9月29号就是中秋节了,于是第一时间与店家联系请其针对少件商品补发顺丰,但遭到了店家拒绝。后联系京东客服请求帮助,客服答应说反馈给店家请店家帮忙加急发货,但到了第二天我再联系店家了解情况时,店家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以26号之后一直没有做补发快递处理。另外从26号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已联系京东客服8次,客服多次承诺会给出答复,但多次没有收到京东答复,或者收到的就是无关痛痒的答复,对此,京东客服极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包庇店家的行为已经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导致每天过得很焦虑,寝食难安。从京东购物至今已将近10年时间,本来也很信任京东,对京东并无恶意,也并非是故意找茬,但这次真的令人非常失望和生气,京东今天还莫名其妙的把之前的交易纠纷单给关闭了。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目前来说即使店家再补发商品已毫无意义,因为中秋节已经过了,且京东和店家从始至终没有针对此事作出正面回应,也没有进行退款及补偿,只希望京东及店家能及时退款,并对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及事实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关于卖家漏发的赔偿一般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商家未发货造成的损失来进行索赔。另外,消费者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商家存在恶意少发货的行为,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三倍赔偿。”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京东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商家发生发货相关违规行为,需对体验受损的消费者进行赔付。针对同一消费者和商家,订单付款时间在同一自然日内的多笔交易同时出现任一或多项交易纠纷的,赔付金额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不包含自动赔付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