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因失业无力偿还,京东白条1399.05元、金条103.33元逾期。平台来电称需偿还全部金额6800多元,并称10月19日已向其发送电子律师函——但用户从未收到,询问客服时对方也表示查不到寄送记录;直到11月4日通话结束后,一张日期写着11月4日的电子律师函才发过来。用户要求停止骚扰。
律师函是严肃的法律文书,不是催收话术的道具:函件的出具时间、送达方式、内容依据都应当真实可查。用户被告知"10月19日已发",客服却查不到记录,随后又补发一张日期为当天的函件——这个时间差本身就说明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金额落差:两笔逾期合计1500余元,来电却要求偿还6800多元,多出来的部分是什么(罚息、违约金、还是其他费用),平台有义务逐项说明。以"律师函""全额清偿"施压,却说不清金额构成,这样的催收难以令人信服。
建议用户这样做:保存通话录音或通话记录、电子律师函原文(含发送时间与落款日期)、账单明细;书面要求平台列明6800余元的逐项构成(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并说明律师函的真实出具与送达时间;对无法说明的部分拒绝支付;催收方式越界的,向12315投诉并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失业导致还款困难的,主动申请协商还款或延期方案。
文书要有出处,金额要有明细。催收靠的是账算得清,不是函发得吓人。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8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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