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费者在消费保平台投诉称,十一月四日在淘宝闪购一家名为“老陕一面”的店铺下单购买岐山臊子面。订单在八时四十三分提交,此后配送环节出现问题。据消费者描述,骑手来电称车辆没电,让他联系商家换人配送。他联系商家,商家表示没法处理;再联系平台,平台答复换不了骑手,建议退款后重新下单。但当他提出退款时,商家又拒绝退款,三方各说各话,订单就卡在了中间。

到九时二十八分,订单页面仍显示“派送中”,预计到达时间为九时四十二分。消费者认为,餐品既没送到,退款也退不了,平台和商家互相推诿,自己的时间和钱都搭进去了。最终该投诉以退款结案。

从法律关系看,消费者在平台下单并付款,与商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与平台之间则存在服务合同关系。餐品未按约定送达,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退款或者赔偿损失。商家以“已经出餐”为由拒绝退款,并不能对抗消费者未收到商品这一基本事实。

平台的责任同样不能虚化。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交易安全,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平台对入驻商家的配送服务负有管理义务,出现骑手运力异常时,应当及时调度或启动兜底方案,而不是把“换不了骑手”作为最终答复,让消费者自行取消订单。

类似情形的维权要点是保留时间线。下单时间、骑手来电时间、与商家和平台沟通的时间与内容、订单状态截图,都应完整保存。若退款被拒,可先申请平台介入,同时对订单页面和聊天记录截图留证;仍未解决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涉及食品安全的还可向属地监管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消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