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购买了长隆四园通玩年卡,购卡页面宣传有效期内可预约入园天数合计约365天,仅特殊主题活动日、客流管控日存在不可预约的可能。到了万圣节活动收官的11月6、7、8三天,年卡预约入口直接约满——而散客票随时可买。

年卡用户的权益被"技术性稀释"了:活动期把预约库存拆分、单独限制年卡名额,等于在宣传承诺之外悄悄加了一条限制。购卡时没有公示这一规则,事后再用"客流管控"解释,属于事后追加义务。年卡与散客票的价差,买的就是入园的确定性;确定性被活动季抽走,年卡的定价基础就动摇了。

主题乐园的年卡纠纷近年高发,共性都一样:宣传时把权益说到最好,执行时用细则把权益收窄。

建议消费者这样做:截存购卡页面的权益宣传(约365天、不可预约情形的原文)、预约失败的页面、同期散客票在售的证据;书面要求商家说明万圣收官三天的年卡配额规则与依据;向12315及广州、珠海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长隆集团——宣传与履行不一致,涉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已经因此改变行程产生损失的,损失凭证一并主张;同类遭遇的年卡用户可集体反馈,规模化投诉更容易推动规则公示化。

卖卡时说的每一句,都该在预约系统里算数。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6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