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2025年4月,消费者周某经某购物公司直播间推荐,在电商平台一家店铺购买一瓶面霜,支付货款1859元。直播过程中,某购物公司主播公开承诺"有任何问题我们赔付到底,假一罚四倍现金,为大家的售后兜底",还宣称商品为专柜正品、资质齐全、可溯源。收货后周某比对发现商品存在差异,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为非正品,支出鉴定费500元。销售方虽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同意赔付4倍货款及鉴定费,但始终未实际履行。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销售方是质量与违约赔偿的第一责任人;直播间运营方在推广中作出的赔付兜底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周某正是基于这份承诺下单,双方就此达成合意,带货方应依约履行售后兜底义务;平台方已尽到资质审核、信息披露等义务,不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判令销售方赔付4倍货款及鉴定费共7936元,某购物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消费网《3·15曝光台》2026-08-04报道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