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关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视频里那只活蹦乱跳的伯恩山犬,接回家当天就开始拉稀、咳嗽。第二天去医院一查,犬冠状病毒、滴虫、球虫,一个都没落下。再找卖家,对方已经把她拉黑了。

江西的万女士遭遇更让人难受。她在社交平台上刷到宠物交易帖,买了一只白色博美,托运到家第二天送医,确诊犬冠状病毒阳性。治了几天,狗没了。

据新京报2026年10月11日报道,类似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这些买回家几天就发病甚至死亡的宠物,有个扎心的名字——“星期宠”。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焦海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得很直白:线上宣传和实物不符、卖病宠、承诺的检疫证明不给,这些行为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欺诈” 。但麻烦在于,真要主张三倍赔偿,得把“东西”还回去。狗都死了,拿什么还?这成了实践中一个死结。

那平台有没有责任?焦海涛说,一般情况下平台不担责,但如果已经有多个消费者投诉了,平台还装看不见,那就得担责。

消费者最头疼的其实是“证明”这件事。

你得证明狗是在卖家那儿就病了,不是自己养出问题的。焦海涛的建议很实在:从接到宠物开始,每个环节尽量拍视频。实在没拍,可以找“旁证”——就是那些有同样遭遇的人,大家一起去找消协。消协能支持甚至代替消费者维权,比一个人单打独斗强得多。

法律层面的尴尬也摆在那儿。焦海涛坦言,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宠物的立法,“宠物经济”跑得太快,立法确实有点跟不上。不过好消息是,行业标准已经开始补位了。

据中国标准在线服务网信息,中国礼仪休闲用品工业协会组织编制的《宠物犬猫交易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编号T/CGLA 0005-2026)已于2026年7月发布。这个标准覆盖了从售前到售后的全流程,最关键的一条是:售后健康保障期不少于15个自然日。如果属于商家责任,退换货的运费也得商家掏。

焦海涛认为,这种倡导性的团体标准是个务实的选择。先让行业内部动起来,总比干等着强。

法院其实已经动手了。

据封面新闻2026年7月17日报道,成都大邑法院判了一起案子:小王花3200元买的狗,回家不久就呕吐、便稀,送医查出犬细小和冠状病毒,没救回来。法院认定商家构成根本违约,判返还购犬款并赔偿医疗费。

浙江法治报2026年3月的报道里,宁波高新区法院也判了类似的案子。法官结合犬细小病毒潜伏期一般7到14天的医学常识,认定狗在出售时就已经带毒,商家单方写的“质保期1天,逾期不退不换”这种霸王条款,法院根本不认。

所以,买宠物这件事,别光看视频里那几分钟的可爱。接回家第一时间送医检查,全程留证据。真出了问题,一个人扛不如一群人一起扛。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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