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引发广泛关注的“海底捞小便门”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未成年人唐某、吴某及其父母被判向海底捞相关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等共计220万元。
今年3月,一则有关顾客在海底捞火锅内小便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公众强烈反响。经上海黄浦警方调查,涉案人员唐某和吴某均为17岁,事后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定,唐某、吴某在海底捞门店内的不雅行为严重损害了海底捞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评价,构成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誉权和财产权的侵害。鉴于二人为未成年人,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应在保护其隐私的前提下进行赔礼道歉。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唐某、吴某及其法定监护人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公开致歉。此外,唐某、吴某的父母需共同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及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两家公司经营损失、商誉损失20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7万元,总计220万元。若两名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应优先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其父母补足。
该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过错行为的规范,也彰显了司法对企业合法权益和商业信誉的严格保护。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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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