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起投诉,系“顾客”姚某自称在海淀区多家餐厅就餐时“吃出”异物,并提出高额索赔。经广泛收集证据和缜密分析研判,执法人员初步怀疑姚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后,姚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该顾客于1月28日上午独自在某烤鸭店就餐,花费243元,就餐过程中称在菜品中吃到虫子,随即向店长要求予以10倍赔偿,即2430元。2月1日中午,该顾客连续在两家餐厅就餐后,继续以“吃到虫子”为由向店长要求10倍赔偿。
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姚某所称在短时间内在不同餐厅、不同菜品中频繁“吃到”同一种虫子,即面包虫。面包虫以麦麸、米糠、秸秆、树叶、杂草、精料、各种青菜等为食,多被用于制作鱼类、鸟类饲料或钓鱼饵料。菜品中出现面包虫的情况,多是因面包虫附着于蔬菜进入制作环节,在熟制菜品中吃出生虫的情况则较为少见。姚某投诉内容中,“吃出”的面包虫均无烹饪痕迹。带着诸多疑点,执法人员对相关餐厅进行了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在查看有关餐厅的店内监控视频时,执法人员发现姚某存在疑似投放异物的动作。
经广泛收集证据和缜密分析研判,执法人员初步怀疑姚某涉嫌敲诈勒索。经与区人民检察院会商,区市场监管局将该线索移送至警方处理。目前,姚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规范消费索赔行为作出规定,要求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一些不法分子采取不当甚至非法的行为,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对经营者进行敲诈。比如此次,嫌疑人涉嫌在就餐时以取得免单或索赔为目的故意投放异物。对此,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坚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对恶意索赔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海淀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