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行为,此行为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 虽然三令五申禁止“以租代征”,但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前孙镇修建济宁高速,占地依然出现“以租代征”现象。
近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陵城区前孙镇商庄村多名村民投诉,正在修建的济宁高速占了村里300多亩的土地,没有签任何协议,村民魏大叔说镇里一亩地给补1500元,村民们都不同意,镇里却组织300多人租用6辆推土车强行把地给推了占用,村民找村里和镇里反应都不管用,镇里直接把钱打到村民的粮补卡里,但是有没有打到卡里大家都不清楚,没有人去领也没有人去看,被占村民的房屋不经第三发评估以每平米550元补偿,这550元连料钱都不够,就这样也没有补偿齐,导致现在都没有地方住,只能借助在朋友亲戚家,这马上要过年了,在外地打工的孩子一家人都回来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咨询了律师,在网上也查询这是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我们希望政府通过合法程序征地,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法主要有三种,首先是回迁安置,其次是货币补偿,最后是另行审批宅基地与货币补偿相结合,能否另行审批宅基地,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前孙镇的村民是否安置?安置率是多少?
村民魏大叔提供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到道路两侧的施工警示牌,工程刚开始建设,施工现场正在作业,雏形路面已经被建筑垃圾进行填埋,相呼应的是周围绿油油的小麦,可见这里原来就是村民的耕地,魏大爷反复强调这里是他们的集体土地,他们家全部的地都被占了,他家亲戚河北沧州的,也是修高速占地,直接补偿一亩地6万多块钱。
根据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陵征补公告〔2023〕11号显示,根据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陵城段)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商庄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位于Ⅲ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陵城区前孙镇政府给村民的回复是,2028年,本轮集体土地承包协议结束,结束以后土地可能会根据面积大小以及村里实际人口数重新分配,目前占地补偿到2028年,之后没有土地补偿,目前占用的集体土地是国家收回建设高速。
而我国在1982、1983年,当时规定承包期限为15年,也就是至1997、1998年,通常称这一阶段为土地第一轮承包。土地第一轮承包到期后,开始进行土地第二轮承包,当时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也就是到2027、2028年的时候,农村土地的第二轮承包就要到期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政策内涵,以及延包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从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已连续3年组织部分省份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延包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路径,试点范围从村组逐步扩大到整乡镇、整县。
村民表示,镇里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土地补偿,也承认补偿款已经拨付到专项账户,现在土地补偿给的是一亩地6万给到村民的,300亩土地2000多万土地补偿款,不是应该专款专用,用于土地补偿吗?在农民没有同意土地补偿的情况下,土地是不是没有征收完成呢?这时候能否开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会持续关注。公益调查员 李伟供稿
声明:本文系诚搜号上传,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