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统一部署,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清理整治商业广告中冒充专家或名医开展宣传、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虚构或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选取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交办线索,反映当事人涉嫌在某直播间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在直播中宣称其使用的皮肤美容仪、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等设备“全球排名第一”,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宣称“刺激胶原蛋白的新生,加快血液循环,加快新陈代谢,增厚皮肤屏障,退散色素,延缓衰老”等功效,实际并无上述功能;含有“下午做的晚上就可以上光,就可以化妆,不会耽误正常生活”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467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某平台发布“拍照不再找角度,××瘦脸针怎么拍都好看”“××瘦脸针重塑美丽轮廓”“什么是××瘦脸针?”等医疗广告,其中“××瘦脸针”是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作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2年5月,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某美容服务公司广告违法案
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局根据12315平台提供的线索,反映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通过多个App平台发布内容为“明星款显微芭比双眼皮,7天极塑成型、埋线双眼皮,术中9分钟、急速恢复,埋线双眼皮随做随走”等医疗美容广告,以上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2年10月,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涉嫌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在宣传“某皮肤保湿修护敷料”时使用“持久改善效果和即时效果同样惊艳的再生型抗衰产品;促进表皮老废细胞代谢,有效改善色素沉积”等表述,上述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未经审查,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3年4月,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其销售的产品具有疾病治疗等功效,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含有“猕猴桃可以治疗肥胖及口腔溃疡、预防心脏病、补血养气、补肾填精、止咳平喘”“火龙果可以有效防止血管的硬化,预防脑中风、抗衰老,抑制痴呆症的发生。还具有排毒护胃、美白减肥以及预防贫血等作用”等医疗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5月,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