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河南沈丘县赵付伟实名举报,反映其作为2016年国道311扶沟县机西高速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管理负责人,今年在审计报告中发现该项目存在虚报工程量套取1600万元工程款的证据。
2023年6月,在举报人及知情人的引领下,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到当地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
59岁的赵付伟是沈丘县周营镇赵寨村人, 2016年被做工程的同学孙庄看好,经过多次磋商后,决定合伙做工程。
2016年9月,孙庄借用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之名参与国道311扶沟县机西高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二标段5.1公里。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扶沟县城西关,东起金海路,向西经荷花路,止于机西高速互通式立交桥。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的雨水、污水、绿化、桥涵、路灯和道路交通项目。业主为扶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计单位为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可。(注:2021年6月10日该项目由河南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审核报告书)。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审核报告中显示:该项目立项及开竣工情况:
“2016年10月11日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中标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价为中标价(人民币)68778071.18元。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9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工期为240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8年1月5日。”
审核报告书第六期【审核结果】中显示:“国道311扶沟县城区至机西高速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2标段审核结果如下:
(1)合同价为:68778071.18元,报审合同内减少金额为:57088351.2元,合同内外变更增加金额为:73914267.65元,材料调整金额为:6506143.66元;合计报审金额为:92110131.29元……(4)与合同相比超合同价:19468889.19元。”
据赵付伟说,我负责该项目现场施工和购料。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我与两名女同共同出资总计1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直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作为承包方的施工现场负责人赵付伟是怎么发现这个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呢?
2023年5月,在赵付伟准备启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发现(河南)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书》。
看到报告书中的各项原材料列项及工程量审核细节后,发现该项目工程至少虚报、多报工程量(含材料低价高报)超过1600万元。
在已经投入使用,并且已进行二次扩建的311国道(二标段)现场,赵付伟指出,仅虚报建筑用料,如白灰、水泥这一项多(审核)支出400多万元,参石填筑处理,实际用量1663.12 立方,按75元/立方计算应为124734元,审核结果为15508立方,且按每方154.99元,为2403584.92元,仅此一项就虚报(虚审) 227万元之多。审计员不到工地考察,根据大成公司提供数据随意核定。
作为重大项目工程业主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否知 情,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6月9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来到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赵付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局办徐主任把法制室朱主任叫到办公室,朱主任表示自己对该项目不知情,等局长回单位汇报后再联系。20多天过去了也未得到该单位回复。
而在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我们见到负责该项目的范姓审计员,根据举报人提出的审计质检疑部分逐一核对后表示,“这多支付1600万元是扶沟县委常委会开会定的,谁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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