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路局及监理检验单位涉嫌渎职
2021年10月,连续多日暴雨造成临汾市西山多县发生严重地质灾害,蒲县520国道、隰县209国道、永和341国道严重损毁,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灾害发生后,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并部署灾后重建工作。2022年,国家拨款展开涝灾损毁道路的恢复重建,国道520线蒲县境内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国道341线隰县境内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标的由湖北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公司中标后,不是以质量求效益,修好灾毁民生路,而是将此工程层层转包,层层分包,层层扒皮。
据调查了解,湖北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吉县一家筑路公司,吉县筑路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公路局部分人和各县公路段负责人进行施工。由于多层转包,安全主体责任不清,蒲县路段负责人在分包施工期间造成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在向临汾市公路局反应情况后,一位自称是承包该项工程齐姓负责人带着湖北宜昌富强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位工程师与笔者见面,坚称他们的施工工艺没问题,是按照要求施工,至于工程质量报告那得监理机构出,只能等工程验收后才能提供。但是连目测都看出来道路路基路面无论厚度硬度都不符合标准,本应该是钢筋水泥的挡土墙护坡护基变成了毫无力量的河卵石、片石混合着水泥的豆腐渣工程,如果再遇灾害事故如何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安全?在笔者多次的暗访过程中2023年的全线施工现场竟然一次都没有见到过监理人员在现场,施工人员说:他们不知道谁是监理检查人员,水毁工程监理都隶属于临汾市公里局工作人员,是借用其它有监理资质公司中标后组织公路局内部工作人员执行监理。这样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管部门难道不巡查,这样的检验报告糊弄谁?
政府救灾重建资金不是用于为民工程,而是中饱私囊,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使这项重要民生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临汾市公路局作为业主监管单位,未尽职责,严重失职。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对湖北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公路局在该工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严重问题,进行严查对全社会有一个明白交待。
声明:本文来自“诚搜号”上传,未经授权,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