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 营商环境成地方两会高频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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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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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在今年31个省区市召开的两会上,各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本报记者进行了收集整理,敬请关注。

北京市

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改革举措,始终保持首善之区营商环境的领先地位。优化企业准入、准营、注销等事项办理流程,推出更多“一证通办”事项和“一件事”集成办服务场景。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增强政策可知晓可操作性。健全“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天津市

着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战各项任务。优化审批环境,在破除“准入难”基础上,更好解决“准营难”,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强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河北省

抓改革促开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靠改革破解难题,靠市场积聚要素,靠机制增强动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省级6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探索开展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显著提升。

山西省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对标一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狠抓营商环境3.0版改革落实,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内蒙古自治区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放”既要把权力放到位、也要让基层接得住;“管”既要管得住、管得好,也要无事不扰,对正常的事不设障、不干预;“服”要增强主动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各级政府都要把基层的事、群众的事、企业的事当成分内的事、必办的事,对困难的事搭把手、敢出手,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办成事、不误事。

辽宁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涉企审批一次办成、便民服务一网通办。

吉林省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吉林成为投资的沃土、兴业的福地。

黑龙江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数跑龙江”为引领,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特色营商品牌。

上海市

以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巩固拓展营商环境创新成果,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高水平对标改革,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探索极简审批。推进全过程公正监管,建成全市统一的综合监管系统,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全周期提升服务,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就近办、集成办、马上办。

江苏省

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1+5+13”营商环境系列政策,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拓展和完善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

浙江省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安徽省

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一流持续推出创优营商环境举措,坚决落实“十做到”“十严禁”。健全常态化闭环式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工作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实施企业提质降本行动,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压减省及省以下涉企税费水平,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继续下降。

福建省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提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打造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以“改”优服务,优化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等改革……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免申即办”“掌上办”。以“联”促便利,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拓展“单一窗口+”服务。以“信”树形象,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恪守契约精神,建设诚信福建。

江西省

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争创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开展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力争南昌、九江、赣州、赣江新区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多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山东省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落实好新下放的13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强化政策集成供给,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红利,分批推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包。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和儒商精神,深化优秀企业家宣传表彰活动,培训企业家1万人以上。

河南省

更大力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新增50项高频事项免证可办,实现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出台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落实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湖北省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谋划推进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切实打造湖北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多用改革的思路、巧用市场的力量、善用开放的资源,让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市场机制更有效率、微观主体更具活力,推动湖北从沿海开放的“后队”变为新时代内陆发展的“前队”。

湖南省

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环境就是生产力,得环境者得天下。以改革创一流。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创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推进营商环境市县、园区和部门评价考核“三个全覆盖”,以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为牵引,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打造成全省统一的“掌上办事”总入口、优化营商环境总平台、数字政府建设总引擎。

广东省

打造广东标志性引领性改革品牌,擦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向全世界展示一个不僵化、不停滞、不懈怠的活力广东。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对标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进“全区通办”“全链通办”“跨省通办”,探索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推广“智管云”平台,优化“智桂通”服务,推出更多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推进质量强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

海南省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计划,开展“领跑行动”“赛马打擂”,常态化“病例问诊”。推进更多民生和涉企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加大行政审批改备案力度。推进“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建设。“信用+”应用场景拓展到10个行业以上。

重庆市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抓好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改革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设水电气讯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恪守契约精神,带头守信践诺,建设“山城有信”平台。

四川省

对标先进地区,找准和下决心解决四川在营商环境上的突出短板。全面清理和废止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权益,严禁违规动用执法力量干预经济纠纷,严禁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民营企业因小案件陷入大困境。“新官要理旧账”,政府带头恪守契约精神。

贵州省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金要素获取等支持政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深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推动干部上门送政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树立“贵人服务”的“好口碑”。

云南省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广全国创新试点先进改革举措,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打造标杆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推动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

西藏自治区

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信用监管,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稳定企业家预期和信心,力争市场主体增长6.5%以上。

陕西省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帮办代办”深度广度,完善“陕企通”服务功能,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甘肃省

倾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标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和市场预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青海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规范涉企收费,恪守契约精神,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引客商、聚人气、赢口碑。

宁夏回族自治区

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补短扬长的有效竞争力,建立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让守法诚信经营者一路绿灯、让违法失信者无路可行,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带头遵守契约,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出台实施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支持乌鲁木齐等地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氛围。菓 瞾/收集整理



关键词: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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