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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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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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就《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盲盒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确定型号、款式或者服务内容的情况下,以消费者在特定范围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模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盲盒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通过盲盒形式销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差距不应过大。盲盒商品价格不应与同质同类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过大。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盲盒经营者应将商品名称、商品种类、商品样式、抽取规则、商品分布、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盲盒经营者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不得设置空盒。

在商品质量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盲盒经营者依法通过产品标签、消费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费者关于商品质量的基本必要信息。盲盒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生产、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管理,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盲盒商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应当获得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盲盒商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盲盒经营者应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对供应渠道、原材料、设计安全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


关键词: 盲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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