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上市企业涉嫌瞒报

华夏安全网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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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张店区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淄博市张店区荣盛广场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而是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同死者家属达成私了协议,私下处理安全事故,涉嫌恶意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而涉事企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北省首家通过IPO上市的房地产企业。

据调查,死者叫蔡佳利,男,32岁,系河北省青龙县龙王庙乡南干树村人。事故发生于2021年3月26日,死者是在山东淄博市张店区荣盛广场改造工程施工时,从没有安全防护的电梯井坠落井下,当场死亡。

2022年3月13日,记者来到了河北青龙县龙王庙村南干村,当记者询问此事时,村民们都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据村民称,事故发生后不到一周时间,工地上和死者家属就达成了私了协议,工地赔偿死者家属200万,以换取死者家属不再追究施工方的事故责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要300多万,给了200万,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企业有意瞒报这个事故,恐怕一百万也给不了,也该满足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死者出事的时候,撇下一个儿子,媳妇肚子还怀着一个。因为平时生活拮据,面对200万的诱惑,死者家属当即就同意了施工方的私了要求。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安全意识淡漠,没有在电梯井口安装防护网。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也不到位,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缺失造成了这起死亡事故。而该项目的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匆匆忙忙和死者家属达成了私了协议,以图隐瞒此次死亡事故。

据了解,淄博荣盛广场的前身为永旺淄博购物中心,于2010年10月开业,系当时淄博唯一一家郊区购物中心,项目占地面积为7.7万平方米,营业面积为5.69万平方米。2016年10月31日,项目正式闭店。知情人士透露,永旺撤店,可能是因地租费用昂贵,在经营上入不敷出。2020年11月28日,淄博马尚街道石村党委与荣盛商管集团进行了项目签约,永旺购物中心由荣盛商管集团接手,荣盛广场项目正式启动。

荣盛控股于2002年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金6.44亿元。目前投资产业包括房地产、建筑、创业投资、新能源等板块,并集酒店经营、工程设计、物业服务等多行业为一体,是一家跨地区多元化经营、快速成长的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荣盛控股下辖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盛发展”)、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荣盛建设”)、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荣盛创投”)、河北安旭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安旭汽车”)、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荣盛盟固利”)共5个业务版块。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007年8月8日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为河北省首家通过IPO上市的房地产企业,目前注册资金43.48亿元。截至2021年上半年,荣盛发展土地储备达3741.25万平方米,总资产达2935.53亿。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指出: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然而在国家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在事故发生后仍然铤而走险,选择瞒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全面、如实地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如果辖区内建筑工地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承建该项目的公司将被处以100——500万元的行政罚款,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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