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举报杨某林于2002年—2006年在邯郸大名县杨桥信用社北马头分社任职主任期间,利用手中权力将本属国有资产的北马头分社两层五间办公楼,以廉价出售于本村的村民张某,随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赁办公使用至今。杨某林以权谋私,将位居交通便捷、位置醒目且极具吸储办公方便的北马头分社的两层办公楼廉价卖给个人后,再采取租赁的方式租赁办公使用,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后继续再让国有资金受损的刻意之举,早在2006年、就有时任杨桥乡黄安庄村的支部书记张某某(已故)对杨某林变卖国有资产变相贪腐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过检举,当时处于极度惊慌的杨某林,利用自己人际关系将此事掩饰过去后,将这件事给压下了整整十五年之久。
长达15年来,这个原本就不用付出租金且拥有国有固定资产办公场所的北马头分社,被当时的掌权者杨某林变卖给个人后,却不得不每年出租赁费来作为吸储办公的场所。北马头分社自租赁办公向张某彬共付了多少租金,人们不得而知。网友质疑杨某林以权谋私,利用手中职权、寻找借口、变卖国有资产、采取变相贪污的行为,在社会上却再次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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