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是谁把女教师逼上不得不走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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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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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年代左金燕考上湖北阳新师范学校,1995年毕业,同年7月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被分配到咸安区汀泗桥镇小学教书,在请病假休养期间被咸安区教育局辞退,失去了自己热爱的教师岗位,截止知道被咸安区教育局辞退,已经从事教育工作长达20年。

微信图片_20220119154944.jpg图为左金燕。


45岁的女教师左金燕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了很多,为了恢复自己热爱的教师岗位,6年多一直在维权路上奔走呼吁,艰辛的维权路让教师左金燕昔日的朝气荡然无存。其间的遭遇令人痛心,同事的白眼,学校领导的不信任,黑恶势力绑架,控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长达20多个小时,恢复人身自由后,在区政府门口警务室险被咸安区信访局局长陈辉送到咸宁精神病医院关押。


走司法程序维权,左金燕经历了咸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与咸安区教育局存在人事关系的胜诉,咸安区教育局不服判决上诉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咸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左金燕于2015年9月30日正式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超过仲裁时效一年,驳回诉讼请求。左金燕上诉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咸安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起简单的劳动人事纠纷案件,咸安区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判决结果不同,把教师左金燕最后的司法维权路碾压得稀碎。


这一切源于咸安区教育局对教师左金燕出具的两份处理决定。


两份咸教[2014]24号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文件,关于左金燕同志擅自离岗的处理决定是针对汀泗教育总支发出的。同一个文件号,出现两个不同的印发日期,2014年3月25日印发的文件盖有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的公章,2014年5月13日印发的文件却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校以一定形式通知其本人或家属。据左金燕表示,自己一直没收到文件或通知,仅在2015年7月前后得到两份阴阳处理决定。


2014年3月咸安区教育局内部辞退左金燕,2014年一整年,学校仍正常通知她完成相关工作,2014年11月19日还有工资到账,2014年12月仍在正常通知左金燕缴纳住房公积金。


春节将至,按照湖北咸安当地习俗,家家户户都要腌制腊鱼腊肉,置办年货,供春节期间招待客人和家人食用,而生活在贫困线中已数年的教师左金燕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只能望节兴叹。


调查中,咸安区教育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不经调查就辞退教师左金燕且不告知,事情发生在陈文钢任咸安区教育局局长的第八年期间。当时在咸安区教师队伍中被作自动离职处理得有数百名,而左金燕被辞退仅属个案,其中的奥秘只有局长陈文钢知道。


另据知情人说,陈文钢在任教育局长期间,部分教师嫌当地工资低脱岗到发达地方打工,教育局保留教师公职,严重影响教学质量,造成大量优秀师资流失。


一位退休教师说, 陈文钢个人违法生育二胎,任咸安区教育局长期间教育局吃空饷,违规进人,带病提拔干部的现象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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