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裴春亮:关于协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中国产经新闻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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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圣学

      中国要富,农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置条件,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基本途径,也是实现城乡要素流动、扩大国内需求、实现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必要手段。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党总支书记裴春亮建议:

一是统筹推进,避免各自为战。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一盘棋”思想,贯彻系统思维,统筹好农业农村、住建、文旅、自然资源等各个部门,打破行业归口管理的限制约束,在规划、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后期维护等方面协调配合,避免重复投入,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村镇规划、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秸秆焚烧等具体政策制定中,多听取农民意愿,多换位思考,形成利国利民的最佳方案,切实把中央的好政策转化为让老百姓点赞的暖心事。

二是尊重自然,突出地域特色。习近平总书记讲“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村庄规划设计应以乡镇为单位,县域为统筹,县级职能部门参与指导,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基层干部和当地村民意见建议。无论是产业规划还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都应充分尊重乡村所在地的禀赋条件,保留村庄的自然性、生态性和历史性,宜并则并,宜迁则迁;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能为了“美丽”而大兴土木,给群众造成经济负担,给国家造成财政压力。

三是建管结合,重在维护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一项重要任务是完善村级公益性设施,科学管护关系到美丽乡村的持续发展。要把管护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完善管护长效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标准和资金来源。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做到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管护标准应由县级政府统一制定,明确乡村道路、活动广场、园林绿化、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的管护要求。管护资金应以县乡村三级投入为主,村民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管护方式上,可以采取群众组织自我管护,承包给专业人员负责管护,或委托专业管护机构实行市场化管护,以此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和使命效率。

四是内外兼修,弘扬乡风文明。坚持外在美与内在美同频共振,通过美化乡村环境,让乡亲们眼里有景,心里有光;通过五好家庭、新时代乡贤、身边的榜样等评比活动,制定乡规民约,让乡亲们有精神追求,真正让美丽乡村之形长久发光、让美丽乡村之神融入血脉,实现农村美、农业美、农民美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 裴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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