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10月29日报道,针对电商平台在售的宣称能够“降低近视度数、改善散光、防控近视”的各类护眼滴眼液,该报记者结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视光师付豪、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苏学刚、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冬雪等专家观点,整理发布近视防控产品避坑指南,提醒家长理性辨别宣传内容。
报道指出,不同品类护眼产品允许宣传的范围有着明确监管边界。第二类医疗器械(械字号敷料)获批适用范围仅为缓解眼干、眼涩、视疲劳,注册证书中不包含治疗近视、降低屈光度数的功效;消字号产品属于卫生消毒产品,严禁宣传眼病治疗、近视防控功效;普通眼部护理液不存在任何治疗功效。目前仅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用于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的是国药准字低浓度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且该药仅能延缓加深速度,无法缩短眼轴、根治近视,家长切勿自行网购使用。
专家在报道中强调,真性近视的核心病理改变是眼轴拉长,属于眼球器质性变化,目前没有滴眼液能够回缩已经拉长的眼轴。商家宣称“滴用后降低近视度数、恢复视力、治愈近视”属于误导宣传;混淆“裸眼视力”与“近视度数”、在评价区晒虚假视力报告单、身着白大褂拍摄科普视频暗示产品功效、通过客服私聊口头承诺控制度数等,均为需要警惕的营销套路。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对近视防控产品宣传早有明确红线。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日发布的广告发布提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2024年12月,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广告经营提示再次重申了这一要求。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部署的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中,亦将依法查处近视防控类产品虚假违法广告列为重点任务。
315诚搜网提醒消费者,若使用产品后出现眼痛、眼红、刺痛、持续干涩等不适,应立即停用并前往眼科就诊;如发现商家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儿童近视防控应首先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完成散瞳验光,区分真性近视与调节痉挛,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行为干预、光学干预或药物干预等科学防控方式。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新京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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