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两年免息贷款、4000元购车补贴,交完定金后全部变了。”一位比亚迪海豹06车主向车质网投诉称,其在门店沟通购车时,销售明确承诺可办理两年免息贷款,并可帮忙申请4000元购车补贴,他在销售多次催促下缴纳了1000元购车定金。

车主称,缴定金后门店多次私自变更此前谈好的政策:原承诺的两年免息贷款,9月21日到店后被改为五年期贷款;原承诺的固定4000元补贴,临时变为需要自行抢券,抢到后还要额外扣除800元“过桥费”。为配合购车,他勉强接受了这些变更。

随后销售通知他9月22日上午10点抢补贴券、同步完成银行征信审核,并要求当天下午请假到店办理提车。他专门请假协调时间,但当天销售临时告知需抢广东地区补贴券,券源瞬间清零,根本无法抢到,购车手续全部作废,提车流程无法进行。

“多次临时更改政策,浪费我大量时间精力,还造成无故请假空跑,属于门店单方面违约。”车主表示,已无法信任该门店,担心后续购车、售后、保养存在更多纠纷,正式要求全额退还1000元定金。截至发稿,双方尚未就退款达成一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定金”具有担保功能,交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但若因收受方违约或双方未能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成,交付方有权要求返还。消费者在缴纳定金前,应要求把车价、贷款方案、补贴兑现方式、交付时间写入书面合同或订单备注,保留宣传承诺的聊天记录与录音;遇到口头承诺反复变更,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信息来源:车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