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监督抽检,本期通告6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其中涉及标称"MAZO水嫩保湿芦荟胶"等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监管部门已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有关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买芦荟胶这类大众护肤品,留意抽检通告里的批号和标示生产企业,别只认包装。
(信息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中国消费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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