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晟化妆品公司生产的悉诗化妆品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2024-03-27   聚焦315

2023 年是抖音直播带货风口期,但直播情况良莠不齐,其中不乏名人因所带产品质量及虚假宣传而翻车的现象。如辛巴曾因糖水燕窝事件,被认定虚假宣传,旗下公司被罚 90 万元,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带货一款婴儿面霜时,宣传是独特配方,有各种功效,最终经市场局调查,和普通面霜没啥区别,也没有特别功效。小杨哥因虚假宣传被罚 5.6 万。

近日315诚搜网收到消费者投诉,称广东碧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悉诗人参精华化妆品虚假宣传,让消费者权益受损,建议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投诉人称产品的售后点评量为 1.7 万,差评 2255。给出差评的消费者多数认为产品使用效果并不好,主播虚假宣传,夸大产品使用成效。直播间里,主播还不停强调第二天产品价格将恢复到原价 599 元,吸引消费者尽快下单,但实际上,此款产品每天直播都是 69.99 元,消费者严重怀疑 599 的价格是否真有售出过,与此同时,产品的各种内外包装也存在破损等问题,某些消费者投诉后并未得到良好沟通,反而是被拉黑,这样的商家严重破坏了互联网营商环境。

image.png

315诚搜网了解,抖音平台的悉诗美容旗舰店中,主播手持装有人参的金黄色精华水,宣称这款产品的抗皱功效有多么神奇,适用于 25~70 岁的女性,70 岁的老人使用都可以淡化皱纹,同时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极尽宣传,还不间断表达产品热销、已售完,需要踢人补货等操作,直播画面标注的广告文字清晰的标注:专研细胞 30 年、30 年专研皱纹、美容院专用。页面还强调产品官方正品保障,其他渠道均为假货,谨防上当受骗。给消费者的第一感觉就是该公司重视产品研发,数十年的市场营销情况良好。

目前看,该店粉丝数为 62.9 万,销量 138 万件。直播间流量数据显示有 47~58 万人看过,14 万~17 万点赞,主播在售的是在该店热销榜第二名产品的悉诗多肽胶原蛋白抗皱紧致抗皱精华,69.99 元两瓶,数据显示已售 33.3 万,折合销售收入逾 2300 万元。

image.png

  工商资料显示,广东碧晟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法人戴建新,注册资 1000 万元,无实缴资本,参保人数为 6 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可以查到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根据上述产品的粤妆 20220227 许可证编号,可以查到,悉诗人参精粹抗皱焕颜精华液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首次备案。那么,成立不到 2 年的公司,产品备案仅 1个月的公司,哪里来的底气称自己拥有 30 年专业研究?

image.png

另外,产品包装盒侧面印刷列出五项中国发明专利,主播在直播间代表企业也向消费者标榜自己的专利具有何等优秀的功效,让消费者误认为这是广东碧晟自己的专利,但实质上,广东碧晟化妆品有限公司并没有一项属于自己的专利。公开信息显示,上述五项发明专利当前权利人是伽能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焦点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博士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唯一能说通的只能是广东碧晟的产品使用了上述公司的化妆品原料。主播的口播和包装盒的印刷刻意混淆消费者视听,其目地何?

主播还不停的宣称产品与千万家美容店合作了 30 多年,消费者不用花高价进美容院就可以享受院线级的护肤体验,借此宣传产品的高质价优、获得多年市场认可,对消费者也是误导。综上,请广东碧晟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专研 30 年、与千万家美容店合作 30 多年、专利授权书、进口产品原料等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不了,我们可以认定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image.png

需要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image.png

《广告法》规定,对于虚假宣传的处罚如下:一、对广告主的处罚:(一)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处罚:(一)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商家利用广告虚假宣传的,应该由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处 1 万元以上的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虚假宣传属于商品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还要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

Copyright © 2005-2017 Ca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诚搜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