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肉火烧里没有驴肉,牛肉、驴肉里掺了别的肉。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肉及肉制品典型案例(第四十期),4起案件全部指向掺杂掺假,其中两起由公安机关移送。
第一起在威海高区。2026年4月17日,高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市局交办的线索通报函,反映某农副产品店涉嫌经营掺假掺杂的牛肉、驴肉。4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从威海某公司购进过牛肉和驴肉,存在掺杂掺假行为,被处以罚款。
第二起在荣成。2026年5月19日,荣成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某百货超市涉嫌经营掺杂掺假、未经检疫的肉类,因涉案价值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代卖过涉案肉类,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处以罚款。
第三起同样在荣成。同一天,另一家商店也因代卖掺杂掺假、未经检疫的肉类被公安移送,当事人同样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处以罚款。
第四起在乳山。2026年6月,乳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局线索转办单,反映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销售的驴肉火烧等商品,经网络抽检检出猪、马等异常成分。经查,这家店在平台上明确标注主料为驴肉,制作时却为了"降本增效"擅自添加猪肉、马肉,被处以罚款。
这4起案件的共同点是"低价肉冒充高价肉"。驴肉、牛肉的进货价明显高于猪肉、马肉,价差就是掺假的利润空间;而消费者吃的是火烧、酱肉,口感被调料和加工方式掩盖,很难凭味觉分辨。
进货查验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追溯的关键。按规定,采购肉类应当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供货者资质,做好进货台账。这几家店恰恰在这一步失守,才让问题肉流到了餐桌上。
消费者能做的有三件事:一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驴肉""牛肉"要多想一层;二看证照,餐饮店应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三留凭证,对外卖订单、称重小票拍照保存。怀疑肉质有问题,可拨打12315举报,也可以要求商家说明进货来源。(信息来源: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质量新闻网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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