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卖出去之前,很少有人会拆开看引火线和筒体结构。荆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3起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案例,问题恰恰都出在这些看不见的地方。

第一起是杨某销售不合格"世纪红"组合烟花。2026年3月,公安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经营部抽查,发现该批次烟花的结构和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不合格。杨某购进10箱,已售出4箱,剩余库存主动退回供货商,涉案货值1000元,获利128元。最终被责令改正,罚款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8元。

第二起是梅某销售不合格"精品大地红"爆竹。抽检发现,该批次爆竹的引燃装置(引火线)不符合国家标准。梅某共购进5箱、350封,已全部售完,销货款1750元,获利752.5元。引火线是烟花爆竹最关键的部件之一,燃烧速度不符合标准,点火后人来不及撤离,极易造成炸伤。梅某被罚款2625元,没收违法所得752.5元。

第三起是别某销售不合格"福到财来"组合烟花。抽检同样发现结构和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别某购进14箱并全部售出,销货款1400元,获利140元,被罚款2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三起案件都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三家的违法所得只有一百多元到七百多元,罚款却是违法所得的十余倍——监管的逻辑不是按获利多少来定,而是按产品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风险来定。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这类案件的高发期。消费者购买时,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门店,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和警示语;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更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

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可拨打12315或12345举报。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一次不合格的引火线,可能就是一场无法挽回的事故。(信息来源:荆州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质量新闻网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