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未办使用登记、无检验合格报告,被责令改正后仍在使用;海鲜批发部使用"短斤缺两"电子秤——广西市场监管局公布"铁拳·桂在真打"5起典型案例。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5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安全生产、民生保障、消费市场等领域,深入开展"铁拳·桂在真打"行动,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其中一起案例中,2025年12月,钦州市浦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浦北县官垌镇某木材加工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加工厂有1台叉车正在进行生产作业,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在用叉车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经查,执法人员曾于2025年11月24日就该问题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于2025年12月10日前改正,但截至12月11日复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2026年5月,浦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4起案例分别是:南宁一公司销售未经认证车用锂电池案、梧州某农业公司经营不合格化肥案、来宾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钦州某海鲜批发部使用"短斤缺两"电子秤案。这5起案例分别对应特种设备安全、车用产品认证、农资质量与计量诚信等领域,与日常消费密切相关。消费者购买农资、电池等商品时,应注意查看认证标志与合格证明;发现计量作弊的,可当场要求复秤并拨打12315举报。(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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