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平方米以下的小卖部,也有了正规的许可通道。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10月8日,《辽宁省小食杂店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当天,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管局为域内弘洋超市基业店发放了首张《小食杂店经营许可证》。
这家社区便民食杂店经营面积55平方米,主营预包装食品、散装杂粮、休闲零食和日常食用农产品零售,既不是连锁品牌门店,也不涉及食品现场制售,符合新规认定标准。经营者提交申请后,市场监管人员仅用1个工作日就完成了从材料审核到现场核查,并在准予许可当天发证。
新规的背景是今年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首次将小食杂店纳入"四小"管理体系,对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实行许可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且许可和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小食杂店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有效期一年。
对新规的要求也别忽略: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或登记备案卡。消费者买东西时多看一眼那张证,也是参与监管的方式。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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