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写PPT、整理数据,现在打工人谁还没用过几个AI工具?可北京一位法务吴女士,就因为把公司数据表上传到第三方AI平台,被公司一纸通知直接开除。理由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
但朝阳法院的判决,狠狠打了公司的脸。
新京报2026年10月13日报道了这起案子。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当法务,2024年7月,领导推荐她用AI工具优化工作流程,提升PPT和数据分析效率。她就整理了一份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到了第三方AI平台。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向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直接把她开了。

公司的逻辑是:你是法务,签过保密协议,知道AI平台会留存数据用于模型迭代,把内部文件传上去就是泄密。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法院不这么看。
央视新闻同日报道了庭审细节。法官柴旭指出了三个关键问题:第一,吴女士用AI是领导推荐的,目的是干好本职工作,没有窃取、泄露公司信息的主观故意。公司自己的规章制度里,白纸黑字写着“主观故意”才是违规前提。
第二,公司从来没明确禁止过员工用第三方AI工具。有保密制度,有信息安全规定,有保密协议,但就是没有一条写着“不准用AI办公”,也没有针对AI场景出过任何操作规范。更离谱的是,公司压根没搞过AI工具使用的专项培训,没告诉过员工什么能传什么不能传。你连规矩都没立,凭什么事后说人家违规?
第三,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吴女士上传的数据属于核心保密信息,也证明不了造成了什么实际泄露或损失。光说“AI平台会留存数据”这种通用规则,就推定有泄密风险,法院认为这不够。
三件事都站不住脚,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撤销解除通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还得补发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
这个判决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没有简单地说“员工用AI就是对的”或者“公司管AI就是错的”。工人日报10月15日的报道引述法官说法:员工在无主观恶意、无实际泄密风险、未造成企业损失的前提下,合理用AI处理常规工作,不构成违规,企业不能随便开人。
翻译成人话就是:你用AI干活没问题,但别把公司真正的核心机密往公共AI平台上扔。公司你要是担心,就提前把规矩定清楚,告诉员工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别等出了事再拿“保密协议”当万能借口事后追责。
法官还给企业提了个醒:AI办公已经是常态,别再搞“一刀切禁止”或者“秋后算账”那一套了。该做的是列清楚哪些数据绝对不能上传,制定AI工具使用管理办法,定期搞合规培训,把边界划明白。
对打工人来说,这事也是个提醒。用AI提效可以,但自己心里得有根弦:公司的核心数据、机密文件、未公开信息,别随手就往公共AI平台丢。该留的操作记录留好,别给自己埋雷。
技术跑得比规矩快,但法律终究会给出答案。这个案子算是给AI办公时代开了个好头:公司不能因为制度空白就随便拿员工开刀,员工也不能因为工具方便就把保密当儿戏。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新京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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