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里,除了药品和医疗器械,还有一类特殊的产品——特医食品。它专门为那些吃不下饭、消化吸收困难或有代谢问题的病人设计,是临床营养支持的重要工具。但长期以来,这类产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管理缺乏统一规范,不少医院“怎么管、谁来管”都说不清楚。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截图。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一份《指导意见》,专门给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立下了“规矩”。
这份文件明确了三件事:
第一,谁来管。要求医疗机构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小组,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特医食品的供应目录和全链条管理制度,从采购到使用再到收费,每个环节都得有人盯、有章可循。
第二,怎么管。在采购、贮存、销售、使用、召回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比如特医食品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要在医院里设专区专柜销售,销售信息要完整记录、可追溯。收费管理也要规范,鼓励把特医食品纳入医院的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避免“乱收费”或者“跑冒滴漏”。
第三,不搞“一刀切”。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和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差异较大,文件给地方留了灵活空间——各地可以在遵循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让政策真正落地、管用。
特医食品虽然“姓食”,但它跟普通食品有本质区别。它不能当保健品乱吃,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这次两部门联合出手,正是要把这个“灰色地带”纳入制度化轨道,既保障患者的营养需求得到专业满足,也防止出现滥用或管理真空。
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这份文件意味着:以后在医院里用特医食品,来源更可靠、流程更透明、收费更规范。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则是临床营养支持能力的一次系统性升级。说到底,让病人吃得对、吃得好、吃得放心,才是这份文件最大的初衷。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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