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诚搜号 消费者投诉

老板再想搞“价格联盟”?小心自己掏腰包挨罚!反垄断新规要“追责到人”

3.15诚搜网
2026-08-28
667

以后企业搞垄断,别再指望推个“临时工”出来顶包,或者让公司交笔罚款就完事了——老板、高管、直接操盘手,统统可能得自己掏钱挨罚。

u=2541518568,23227277&fm=253&fmt=auto&app=138&f=JPEG_副本.jpg

资料图片。

8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份文件传递出的信号极其明确:反垄断的板子,不仅要打在违法企业身上,更要精准落到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身上。用监管部门的行话说,这叫“穿透式监管”——穿透公司的法人外壳,直接追到背后操盘的人。

具体怎么追责?《征求意见稿》写得清清楚楚: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某个垄断行为的直接操办者,在达成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组织、领导、决策、指挥的作用,或者你授意、批准、纵容手下人去搞垄断,那你就得承担个人责任。后果是啥?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你个人处以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别觉得这钱对老板来说是“毛毛雨”,真金白银从自己口袋里往外掏,肉疼不肉疼自己知道。

更重要的是,这次新规对重点领域毫不手软。如果垄断协议涉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资本、数据安全这些关键领域,危害到国家利益的,那就不是简单的“可罚可不罚”了,而是必须严格追究个人责任,往重了罚。

当然,规矩也讲“奖罚分明”。如果你教唆、胁迫、诱骗别人搞垄断,或者故意妨碍别人退出垄断协议,那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执法机构会重点“关照”你。反过来,要是你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且采取措施消除垄断造成的危害后果,那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还有个细节值得注意:个人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别想着“我先干一票,捞完就跑”,只要查实了,离职也得追着罚。

长期以来,反垄断执法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法人,罚款从几十万到几个亿不等。但问题是,罚公司的钱,最终是股东买单,真正拍板决策的高管和实际控制人,往往是“公司出血、自己不疼”。这次新规就是要打破这种格局,让决策者切身感受到违法成本,从而真正把竞争合规当回事。

说白了,过去有些企业高管觉得“反垄断是公司和法务的事儿,跟我个人关系不大”,以后这种想法必须扔掉了。一旦企业被查实存在垄断行为,你作为签字的、拍板的、默许的那个人,就得做好自己吃罚单的准备。这份压力会迫使管理者真正重视内部的竞争合规建设,主动排查垄断风险,而不是等到执法部门找上门来才慌了神。

对广大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来说,这项新规无疑是个好消息。垄断协议往往表现为“价格联盟”“划分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形式,最终结果就是消费者花更多的钱买到更差的服务,中小企业被挤压得没活路。把追责利剑指向具体的人,才能真正打痛那些幕后的操纵者,从而遏制垄断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扫清障碍。

说到底,这部指引释放的信号再清晰不过了:别再把公司的钱不当钱,更别把法律当儿戏。反垄断不是跟法人纸面上过不去,而是要跟违法的人较真到底。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315热搜一下: 价格联盟

评论 (0)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